2012年電子商務部大力電子商務發展
發布時間:2012-04-30
2012年電子商務部大力電子商務發展
商(shang)務(wu)部(bu)將(jiang)把(ba)重(zhong)點(dian)平(ping)台(tai)作(zuo)為(wei)重(zhong)點(dian)聯(lian)係(xi)企(qi)業(ye),重(zhong)點(dian)平(ping)台(tai)所(suo)在(zai)地(di)商(shang)務(wu)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要(yao)將(jiang)重(zhong)點(dian)平(ping)台(tai)作(zuo)為(wei)重(zhong)點(dian)服(fu)務(wu)企(qi)業(ye),協(xie)調(tiao)解(jie)決(jue)其(qi)在(zai)開(kai)展(zhan)對(dui)外(wai)貿(mao)易(yi)業(ye)務(wu)中(zhong)遇(yu)到(dao)的(de)重(zhong)大(da)問(wen)題(ti),認(ren)真(zhen)落(luo)實(shi)培(pei)育(yu)目(mu)標(biao)和(he)要(yao)求(qiu)。
要積極支持電子商務平台提高便利化水平。推動主要貿易單證的標準化和電子化進程,支持建設“單一電子窗口”平台,促進海關、檢驗檢疫、港口、銀行、保險、物流服務的電子單證協調,提高對外貿易監管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商務部要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積極引導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台特別是重點培育的開展對外貿易電子商務平台(以下簡稱“重點平台”)拓展進出口業務;支持成熟的企業間(B2B)企業與消費者間(B2C)電子商務平台提供對外貿易服務。
此外,商務部還將鼓勵平台對企業開展人員培訓、品牌培育、宣傳推介等服務;鼓勵企業成為重點平台會員,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給予資金支持。
商務部日前發布了《關於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對外貿易的若幹意見》,明確要對推動解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對外貿易過程中的通關、退稅、融資、信保等政策性問題;對重點平台會員將給予資金支持。
目前,電子商務已經成為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電子商務作為新興的銷售渠道和貿易形式,突破了展覽、展銷、現場對口洽談等傳統外貿營銷模式所受的製約,有利於企業縮短貿易鏈條,建立自主營銷渠道,開展研發設計,形成新的外貿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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